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农发字[2008]1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6-26
实施时间: 2008-6-2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78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管理办法》(财发〔2008〕4号),结合浙江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浙江省财政厅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以下简称财政有......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