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劳动用工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劳发[2007]179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7-9-27
实施时间: 2007-10-1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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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劳动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规范劳动用工秩序,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率,根据《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2006]46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劳社发[2007]48号)的有关规定,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大连市劳动用工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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