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奥运赛事期间赛场外公众场所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厅发[2008]35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6-24
实施时间: 2008-6-24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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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青岛保监局:
  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是在我国举办的一次重大的国际性体育赛事,届时将有来自全球各地人士齐聚我国参与、观看和欢庆这一举世瞩目的国际盛事。举办好本届奥运会、残奥会既是全国人民的众望所归,又是事关我国国际形象、受到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奥运会、残奥会的保险工作,为奥运赛事的顺利进行提供更加全面的风险保障,现就做好奥运会、残奥会赛事期间赛场外人员聚集区域公众场所的责任保险工作的有关要求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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