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使用办税服务厅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08]52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4-18
实施时间: 2008-4-1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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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使用办税服务厅标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29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我省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标识的中标商为河南田川实业有限公司。联系方式为:北京办事处电话010-67662233;传真:010-65970999;联系人:樊道金;电话15001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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