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汛期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08]51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6-20
实施时间: 2008-6-20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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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
  5月下旬以来,南方部分地区多次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洪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频发,造成了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气象部门预报,江淮、江南、华南等地今年汛期降雨将明显多于历年水平。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32号),切实做好汛期灾害防范、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对防汛抗洪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为充分发挥保险保障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作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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