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支持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发展的意见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8]7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6-13
实施时间: 2008-6-13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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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2007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武汉城市圈及湖北省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建设“两型社会”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需要政府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来规范市场行为。国税部门作为政府重要的职能部门,必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为“两型社会”建设作出应有贡献。为探索国税部门支持“两型社会”建设的途径,省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两型社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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