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暂行规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暂行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08]47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8-6-23
实施时间: 2008-6-23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63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更好地适应行业惩戒实践的需要,我会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暂行规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暂行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征求意见,并于7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监管部 杨文风
  电话:010-68721166转1105
  传真:010-68474986、68720138
  电子邮件:ywf@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修订征......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修订对照表.doc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暂行规则》修订对照表.doc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暂行规则》修订对照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