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教[2008]32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6-10
实施时间: 2008-6-1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09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现将《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财政局科教文卫处(联系人:李国强,联系电话:54906064)或市教委职业教育处(联系人:黄蕾,联系电话:23116717)联系。
  附件:《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实施细则》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