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发文文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6-11
实施时间: 2008-6-15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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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已经2008年5月26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6月15日起施行。
  省长 罗保铭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用人单位从业的人员,不分其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的性质及所在地,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能够提供外省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已经参保的证明或其派出机关、事业单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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