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天津滨海新区补充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厅发[2008]32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6-14
实施时间: 2008-6-14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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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天津保监局、天津市各区县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为落实《关于在天津滨海新区试点补充养老保险的通知》(保监发〔2008〕28号),推动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更好地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补充养老保险业务发展,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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