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科发[2008]55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30
实施时间: 2008-5-30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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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已经国务院批准,由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4月14日联合下发(国科发火〔2008〕172号)。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我省已经制定出《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补充办法》。按照这几个文件要求,我省将从即日起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补充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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