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2008]166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27
实施时间: 2008-5-27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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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税务分局、省直属小浪底税务分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地方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4号)精神,促进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强化税源管理,堵塞征管漏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321号)精神,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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