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08]50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6-6
实施时间: 2008-6-6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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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皖有关单位:
  为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22号)精神,现将我省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共同负责全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考办”)具体负责全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各市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在当地财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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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