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税[2007]8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5
实施时间: 2007-11-5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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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税[2007]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对我市“普通标准住宅”认定,一律按青岛市办公厅 《关于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推进住房保障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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