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税[2007]3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9-17
实施时间: 2007-9-17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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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为认真贯彻《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2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普通住宅标准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条“普通标准住宅”和《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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