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库[2005]267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5-4-25
实施时间: 2005-4-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3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各金融机构:
  为规范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促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国家及市政府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研究修订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以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大连市财政局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