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国际税务管理处关于二OO八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所便函[2008]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12
实施时间: 2008-3-1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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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四月份是我国内外资税制合并、统一实行企业所得税法后的第一个预缴申报期。为充分做好新税法实施后的纳税申报工作,市局所得税处、国际处结合综合征管软件CTAISV2.0以及网上申报办税系统的研究开发等相关工作,专门制定了《青岛市国税局关于2008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关于网上申报
  按照市局网上办税系统工作推进方案的时间要求,全市于2008年3月份开展网上办税系统的正式推行工作,同时完成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功能的升级,但限于综合征管软件CTAISV2.0中对于减免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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