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下达2008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农[2008]11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8-6-5
实施时间: 2008-6-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56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你兵团《关于申请2008年度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请示》(兵财[2008]210号)收悉。经研究,现下达你兵团2008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5528万元,用于1105.6万亩重点公益林的补助。上述资金列入你兵团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你兵团应尽快下达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并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财农[2007]7号)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