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取消和停止征收1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发[2008]2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6-4
实施时间: 2008-7-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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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本市取消和停止征收的1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经2008年4月28日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六月四日
  本市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60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1项)
  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注册费
  档案部门(1项)
  档案业务人员资格培训费
  房屋土地资源管理部门(3项)
  1. 个体工商临时使用土地费
  2. 征地不可预见费
  3. 危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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