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民航系统审计事项的报告和审定的试行办法
发文文号: 民航局发[1989]202号
发文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发文时间: 1989-7-27
实施时间: 1989-7-27
法规类型: 政府审计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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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条 为了促进民航审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和审计署有关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各级审计机构应当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和本单位领导的要求,确定审计重点,编制项目计划,也可根据实际需要,经上级审计机关或主管领导批准安排计划外审计项目或审计调查项目。
  第三条 进行审计前,应当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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