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积极做好地方财政金融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外金字[2008]3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5-30
实施时间: 2008-5-3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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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
  现将财政部《关于积极做好地方财政金融工作的意见》(财金〔2008〕2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地方金融业发展。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金融业的健康发展,2008年4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金融工作的指导方针、总体要求和战略重点,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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