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积极做好地方财政金融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财金[2008]2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8-2-18
实施时间: 2008-2-1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金融综合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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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地方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金融的平稳健康发展关系到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和有效发挥各项功能,关系到地方经济和全国经济的协调和持续发展。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地方金融越来越受到关注。为充分发挥各级财政部门公共职能,积极做好地方财政金融工作,促进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好地方财政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充分认识做好地方财政金融工作的意义。地方金融内涵丰富,既涉及地方金融机构建设,还包括地方金融发展规划、金融环境建设、金融资源配置、金融风险防治等。积极做好地方财政金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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