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人通[2008]14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5-15
实施时间: 2008-5-15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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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事局、财政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22号)精神,现就我省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省人事厅、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并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 考试管理
  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考评结合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承担。
  三、 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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