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会考办[2008]3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5-14
实施时间: 2008-5-14
法规类型: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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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08]22号)精神,2008年,我省继续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现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包括财政、税务、审计)  的人员中,实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凡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围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现将我省2008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省范围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已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财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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