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有关税收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发[2008]41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4-21
实施时间: 2008-4-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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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体育彩票、福利彩票有关营业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5〕163号)和《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关于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以下简称“两彩”)代销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结合我省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特点,为加强对手续费收入应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控制,减少征收成本,现对“两彩”销售有关税收征缴问题明确如下:
  一、个人经营“两彩”销售站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处理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应纳税额的确定。经营“两彩”销售站的个人为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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