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地震灾区保险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5-25
实施时间: 2008-5-25
法规类型: 财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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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四川、重庆、甘肃、陕西、云南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
  随着抗震救灾工作从抢救阶段进入安置阶段,保险业要紧密围绕安置工作的重点,做好保险理赔服务,使保险理赔成为安置资金的重要方面,为维护社会稳定、帮助灾民恢复生产生活提供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灾区保险服务工作。全行业既要充分认识做好保险服务对安置受灾群众、帮助灾民恢复生产生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又要认识到灾后重建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要坚持以人为本,勇担社会责任,顾全大局,为民分忧,通过保险服务工作,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
  二、加强与受灾地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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