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常见二手房交易政策解答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21
实施时间: 2008-5-21
法规类型: 行业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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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1、个人出售住房(卖方)应缴哪些税?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
  2、我市普通住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市政府规定,凡同时符合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的住房为普通住房。
  3、个人购买住房的时间怎样确定?答、购买住房的时间自个人购买住房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时间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算起。
  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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