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合作做大规模若干事项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浙注协[2008]3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8-5-14
实施时间: 2008-5-14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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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各分所:
  2007年5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的发布后,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联合合并、成为或设立分所、加入联盟成为成员所等方式开展合作做大规模(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合作做大规模)的现象将会越来越多。为了指导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成员所之间建立起权责匹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合作做大规模的指导思想。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合作做大规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总结和全面分析、研究行业发展的经验、规律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和企业创业、创新的服务需求;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从满足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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