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支持地震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人社部明电[2008]3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08-5-13
实施时间: 2008-5-13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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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5月12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灾害损失十分严重。灾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抢救伤员,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温家宝总理赶赴地震灾区,现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当前抗震救灾工作。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要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大力发扬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的精神,全力支持灾区人民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要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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