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30
实施时间: 2007-2-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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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税务分局、省直属小浪底税务分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补充如下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一)符合《通知》清算条件(二)的纳税人,应在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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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土地增值税清算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