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认真做好地震灾区救灾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人社部明电[2008]5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08-5-14
实施时间: 2008-5-14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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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人事厅(局):
  根据5月1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支持地震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8〕3号)的要求,为确保地震灾区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现就做好救灾期间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受灾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急人民群众之所急,解人民群众之所难,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医疗救治第一线,全力做好地震救灾期间的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保证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要切实保障因灾受伤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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