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及其职责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8]24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14
实施时间: 2008-5-1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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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全省国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使省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的组成和职能与税务总局的相关机构的组成和职能相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和税务总局的有关要求,省局对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并明确了职责。现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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