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印制东莞市加油站石油销售定额发票的批复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8]23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13
实施时间: 2008-5-1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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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印制东莞市加油站石油销售定额发票的请示》(东国税发〔2008〕43号)收悉。为进一步加强对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管理,加快行业发票统一印制步伐,经研究,同意由你局组织印制《东莞市加油站石油销售定额发票》(发票式样见附件),并结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等企业在我省加油站推行机具开票的情况来安排印制计划,避免发票积压造成浪费。
  此复。
  附件:东莞市加油站石油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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