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地税发[2008]10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9
实施时间: 2008-5-9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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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08)25号)确立地税部门为征收主体的相关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推动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省局制定了《湖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具体问题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吃透精神,掌握政策,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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