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企业财务快报报送及数据传输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企[2008]1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5-6
实施时间: 2008-5-6
法规类型: 财务快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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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企业财务快报报送及数据传输工作的通知》(财办企[2008]3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本市实际,对快报数据的传输方式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各上报快报的企业先确定快报数据是否涉密,如属涉密数据,应存储在涉密介质上,如涉密U盘,报送给各区县财政编报部门;如属非涉密数据,可通过各区县财政编报部门指定的邮件地址传输报送。
  二、各区县财政上报市财政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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