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2]1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时间: 2002-2-10
实施时间: 2002-2-1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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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的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安装任务,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税控装置安装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安装对象
  不具备税控功能的加油机都必须加装税控装置。由国税部门组织监督安装的加油机是指非中石化、中石油系统的所有加油机。中石化、中石油(以下简称石油系统)的加油机加装税控装置,由省石油分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选型并组织安装。
  二、安装时限
  按规定全省加油机(含石油系统)安装税控装置工作在2002年3月底之前完成。具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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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