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湖北富迪实业有限公司2008年度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8]141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4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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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荆州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富迪实业有限公司的增值税征收管理,省局组织对该单位2007年增值税进行了清算。经研究,现将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如下:
  自2008年1月1日起,湖北富迪实业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增值税预征率为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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