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审计厅山东省地税局山东省国税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费附加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教财字[2004]2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审计厅
发文时间: 2004-7-23
实施时间: 2004-7-23
法规类型: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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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地税局、国税局:
  自1986年开征教育费附加以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教育费附加的规定,在征收、管理、使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已累计征收教育费附加90多亿元(其中2003年14亿元),为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促进地方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近几年审计和审计调查以及督导评估情况看,教育费附加的征、管、用各环节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征收不到位、欠拨缓拨现象比较普遍,挤占挪用、违规使用问题比较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费附加效益的发挥。为改进和加强对教育费附加的管理,规范征、管、用程序,确保这项教育资金发挥更大的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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