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08]64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4-7
实施时间: 2008-4-7
失效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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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
  为配合国家开展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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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1号
发文部门: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8-6-15
实施时间:2018-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