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会字[2008]4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5-7
实施时间: 2008-5-7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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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宁波不发),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经研究,2008年度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请各地及时公布成绩,对报考上述两科目且成绩同时达到合格标准的核发全科合格证书;对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且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发给单科合格证书。
  附件:2008年度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人数
          单科合格人数     全科合格人数
杭州市         4098        15367
温州市         2014         6050
嘉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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