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及本市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08]2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4-28
实施时间: 2008-4-28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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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控股(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加快我国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财政部定于2008年9月举办企业类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财会〔2008〕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本市开展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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