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6]29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25
实施时间: 2006-12-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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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的管理,创新发票管理形式,强化以票控税,堵塞税收漏洞,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和和谐社会的发展,针对目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发票管理职责
  发票既是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的收、付款法定商事凭证,也是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消费者维权和各级税务机关计征税款的重要依据。近年来,一些纳税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不开票、使用假发票、真票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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