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再就业优惠证〉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劳社就业[2003]1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3-1-2
实施时间: 2003-1-2
法规类型: 下岗及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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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再就业优惠证〉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三年一月二日

  《再就业优惠证》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加强和规范《再就业优惠证》的使用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发[2002]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省行政区域内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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