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医药商品价格信息联系办法[试行]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医药管理局
发文时间: 1989-5-31
实施时间: 1989-5-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31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医药商品价格信息联系办法(试行)
1989年5月31日,国家医药管理局
     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加强医药价格管理,建立本系统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信息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信息网络的原则
  1.价格信息网络的宗旨:充分发挥价格扛杆作用,促进生产、流通发展,稳定医药市场物价,为医药生产和经营部门提供价格信息服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