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交易营业税若干政策和管理的规定
发文文号: 甬地税二[2003]141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6-26
实施时间: 2003-6-26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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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为了加强房地产交易的税收征收管理,根据有关税收政策法规,并商有关部门同志,现将房地产交易营业税若干政策和管理的规定通知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取得房地产时必须同时取得房地产交易发票(指房地产开发销售专用发票、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和由税务部门开具的通用发票),并持发票、合同等资料到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未取得发票的,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二、单位和个人领购、开具、到得房地产交易发票及办理涉税事项应按下列不同情况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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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三、五、六、七、十、十一条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29
实施时间:2011-8-29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三、五、六、七、十、十一条废止:

发文标题: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发文部门:宁波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3-11-4
实施时间:201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