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国税函[2007]21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31
实施时间: 2007-7-3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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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7]8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各市国家税务局要充分认识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利息税税率调整的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按照总局《通知》要求,确保政策调整工作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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