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
发文文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发文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01-5-27
实施时间: 2001-5-27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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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已于2001年5月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张左己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妥善处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劳动法、行政复议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是指经办机构在依照法律 、法规及有关规定经办社会保险事务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争议。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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