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总工会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统一委托国家税务局代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工办发[2006]3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湖北省总工会
发文时间: 2006-12-28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其他税费及基金类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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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总工会、国家税务局,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现将《全省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统一委托国家税务局代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总工会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全省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统一委托国家税务局代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全省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统一委托国家税务局代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湖北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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