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7]33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失效时间: 2010-12-31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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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四五”普法期间,全省国税系统普法工作成效显著,各级国税机关依法征税、诚信服务的质量和广大公民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提高,税收环境进一步优化,国税部门良好的形象进一步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国税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国税发〔2006〕135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006—201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鄂发[2006]20号)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纳双方的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税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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