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证监发[2008]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8-1-15
实施时间: 2008-1-15
法规类型: 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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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2007年是新会计准则正式实施的第一年,为推动上市公司贯彻执行好新会计准则,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现就年报审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做好对计划审计过程中的风险评估工作,使审计计划能够真正指导审计工作。审计计划应在年报审计开始前向我局报备。
  二、增强与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等治理层的沟通意识,在首次接受委托时做好与前任会计师的沟通工作。
  三、在审计过程中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不恰当地利用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年底重大事项和异常交易等风险领域保持高度谨慎,防范相关事项引起的审计风险。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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